我和他回到岸上,又约了一起去喝酒。
亚特兰大的酒吧位于鼠尾巷的角落。白天,外面的招牌还没有亮起灯来,看着灰扑扑的。
白兰度走在前面。我才发现他脖子后留了一束小辫子,比中指长一点,用银色发夹别着,像簇狗尾巴草,有些孩子气地垂在衣领上。
我上前快走了几步,帮他弄了弄这条小尾巴。他像只小狗,甩了甩头,回过头来,对我说:“不用管它的。”
“好可爱……”我道,“你是故意弄成这样的吗?”
他好笑道:“我只是留着挡一挡脖子上的疤。”
我便把他脖子上的小发辫理了理,弄到脑勺上,看到了他后颈处有块棕红色的半个鸡蛋大的疤印。
“怎么这么严重?”我问道。
“因为那里曾经种植了一枚监视器。”他道,指了指,“它在我的体内留了六年。取出来的时候,我觉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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